襄阳历史文化研究院•汉江研究院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

作者:唐纪云 时间:2022-05-05 点击数:

为加强岗位管理,全面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,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19-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办发人〔20225号)文件精神,结合研究院实际,特制如下实施细则:

一、考核范围

根据部门岗位实际,考核范围为2019-2022年度聘期内中层副职以下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依据聘用合同(岗位说明书)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,全面考核教职工的聘期内表现,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。管理岗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人才培养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,重点考核管理能力水平、管理创新、服务效率、服务态度等情况。

三、考核等次

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。

四、考核组织

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,成立襄阳历史文化研究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(一)公布考核方案

考核工作小组制订考核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公布。

(二)个人自评

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,如实填写相应岗位《聘期考核表》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《聘期考核表》等应在本部门进行公布。

(三)考核工作小组审核、考核

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,组织开展考核工作。被考核人在本单位内进行聘期岗位工作述职。

考核由个人自评、群众评议、服务对象评议、单位领导评议四部分组成,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,其中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各项起评分不低于60 分。计算方式为:

总分=A20%+B25%+C25%+D30%

A、个人自评(20%),被考核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我打分。

B、群众评议(25%),由研究院非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进行打分,取平均分(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)。

C、服务对象评议(25%),由与工作相关非本单位的人员不少于10 人进行打分,取平均分(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)。主要服务对象为学校师生。

D、单位领导评议(30%),由研究院中层领导进行打分。

(四)确定考核结果、公示

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情况,提出考核等次建议。经公示(5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,将考核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(五)结果复审、审定

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,复核结果报学校审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《聘期考核表》将存入个人档案,应符合存档要求,使用A4纸双面打印。

2.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、工资待遇及续订聘用合同等主要依据,被考核人和评议人应高度重视,按时、按要求,保质保量地完成评议工作。

3.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,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,将报请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附件:1.2019-2022年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

2. 2019-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等次备案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襄阳历史文化研究院·汉江研究院

202252

 

 

 

附件1

2019-2022年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

姓名

考核内容

考核得分

个人自评

群众评议

服务对象评议

单位领导评议

附件2  

2019-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等次备案表

填报单位: 填报时间:

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岗位等级

考核等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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