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者按: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,是史学界公认的中国十大名君之一。刘秀在位三十三年,坚持不懈地推行仁政,践行勤政,实行俭政,崇儒重教,知人善用,成就了“光武中兴”的丰功伟业。他直接或间接创造诸如推心置腹、披荆斩棘、疾风知劲草、有志者事竟成、克己奉公、手不释卷等一百多条沿用至今的成语,为中华传统文化贡献了大量优秀基因,为中华民族主流价值观的形成贡献了宝贵的精神财富。学校宣传部、科技处、襄阳历史文化研究院联合邀请学校刘秀研究所客座教授赵正鹏撰稿,推出刘秀系列小故事,让大家感受东汉历史的波澜壮阔,体会光武文化的博大精深,进而借鉴历史经验,汲取古人智慧,厚植文化素养,增强文化自信。
光武帝的仁政,还集中反映在东汉初年的法律制度上。
东汉建国之初,朝廷上下就开展了一次“宽法”与“苛法”的大辩论。太中大夫梁统提议应“严刑峻法”,并拿出了自己的理由:“法令既轻,下奸不胜,宜重刑罚,以遵旧典”。“是以五帝有流、殛、放、杀之诛”,他认为,法律太轻,会导致作奸犯科的人层出不穷,应遵照五帝时的旧制,加重刑法。光武帝把梁统的奏议下发给朝臣们讨论,广泛听取意见。朝臣们大多认为梁统的主张是严刑峻法,对百姓过于严酷,不应实行这样的法律措施。反对梁统的朝臣中,尤以光禄勋杜林最为激烈。他说,古代圣明的君王,都实行宽厚的统治。只有残暴的君王,才实行残酷的刑法。大汉初兴之时,“破矩为圆,斫雕为朴”“海内欢欣,人怀宽德”。所以,应革除苛政峻法,特别是要废除残酷的肉刑,实行德治。
杜林等朝臣提出反对意见后,梁统又再次上奏,请求光武帝实行严苛的法律。但尽管如此,光武帝最终还是采纳了杜林等人的建议,把宽驰刑律确立为东汉王朝的法律制度。光武帝深知,王莽新朝实行苛政,人民苦不堪言,东汉王朝建立后,其首要任务就是要安抚人心,安稳百姓,安定社会。因此,以宽驰刑律营造宽松、和谐的社会环境,就显得特别重要。于是,刘秀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,革除苛政,废除酷刑,纠正冤错案件,实行仁德之政,落实“天地之性人为贵”的执政理念。
建武十二年(公元36年)冬,大司马吴汉攻下成都,蜀地割据势力公孙述集团垮台。经过长达十二年的统一战争,光武帝终于统一了中华大地。建武十三年(公元37年)光武帝下诏:“益州自八年以来略为奴婢者,皆一切免为庶人;或依托为人下妻,欲去者,恣听之;敢拘留者,比青、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”。
光武帝执政初期,曾九次下诏,释放奴婢,“皆免为平民”。同时,针对“狱多冤人,用刑深刻”的情况,诏令各地纠正冤错案件,释放囚犯;对轻微犯罪,从轻处罚;对老年人、少年犯罪,只要不是大逆不道之罪,“皆不得系”;对妇女犯罪,处以“雇山归家”(可以让其回家,令其出钱雇人入山伐木抵罪)。
采取这些举措,一方面大量奴婢、囚徒和轻罪之人获得自由,彰显了法律公平,减少了社会对立,和谐了执政环境。另一方面,解放了大批劳动力,为经济发展注入了难得的有生力量。法律上的宽驰刑律与经济上的轻徭薄赋共同作用,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落实支撑,促进了东汉王朝执政初期的蓬勃发展,推动了“光武中兴”的形成。
(作者:湖北文理学院刘秀研究所客座教授 赵正鹏)